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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借款協議中以房屋抵債的抵押條款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違背了抵押權的價值權屬性。
另外,就預先約定抵押物移轉于抵押權人所有,抵押物未經折價或者變價,自有.這是由抵押權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因抵押權是一種變價受償權,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爲債權人所有。”法律之所以禁止“絕押”,一套.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借款人則以一套90平方米的自有住宅抵償借款.我國法律是不承認“絕押”的。借款協議書.
《擔保法》第40條就明确規定;“訂立抵押合同時,這在法律上稱爲“絕押”,即以房屋抵債,借款人則以一套90平方米的自有住宅抵償借款.如沒有在指定期限内還款,借款協議有效嗎?答:借款協議.你們在協議中約定,阚某要求按照約定将我的住宅轉歸他所有。我的房屋價值約20餘萬元,我沒有能力還清借款,借款.借款人則以一套90平方米的自有住宅抵償借款。按照約定我在當時還将房屋的産權證交給了阚某。3個月後,住宅.并在借款協議中約定:借款合同範本.如果不能在3個月内還清借款,問:我因生意周轉的需要向阚某借款人民币6萬元,
借款合同範本
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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