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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來成都就被成都川馳投資無限公司騙了60多萬元巨款,但我公司矢語定将騙款追回,然後在成都做公益,捐給涼山小學。下面是我公司被成都川馳投資無限公司的詐騙遭遇。
一、他們在全國性報登載廣告,号稱“資金雄厚,西部膺選,項目直投”。二、約有融資需求的人到其公司面談,個人融資.辦公室裝修奢華,規模弘大,讓受益者打第一筆款3萬彙給法人代表陳紹坤帳戶,标榜“其公司管理正路,款隻彙給法人代表,不彙給其别人”。三、報告受益者項目沒關系,但有個體副總不同意,必要請客,到KTV找.小.姐,需給四萬費用公關。四、時隔一夜,報告受益者都辦好了,通知受益者簽約,說隻須公證經過,拿上公證文書,三天内存款,誘導簽約。五、簽約後索要十萬答謝費,說利錢原爲12.5%,現給降至12.1%,給受益者算一筆帳,5000萬×0.4%×3年=60萬元,讓受益者覺得還是沒關系接受。六、公證進程看似亨通,實則暗濤彭湃,蓦然提出明知公證處不可能答應的條件,中斷公證,他們說他們公司沒有這麽多資金.轉嫁責任,呵斥受益者違約。七、受益者索要保證金,趁機提出簽終結協議,發出合同收據,退還一局部保證金,監禁大局部保證金。因證據原件已交給對方,使受益者從此維權艱巨重重。個人融資.八、百密一疏,受益者因經過銀行轉款,轉款憑拒仍在,這一切環環相扣,步步用心設計,使受益者不知不覺堕入其中。中小企業融資途徑.
我公司采辦一個鐵礦項目必要融資3000萬元。在翻閱報刊時,介意到豈論是本地報刊還是全國發行的報刊,成都投融資公司做的廣告居多,便選了一家名爲“成都川馳投資無限公司”,按廣告的電話打昔時,對方要求我們到成都面談。
5月27日,我公司代表如約抵達川馳公司,業務經理石美先擔負商談。他給了一張便條,下面寫有“中國農業銀行成都分行蜀都支行馬鞍支行陳紹坤”字樣。他說:我公司管理很嚴,很典型,陳紹坤是我公司法人代表,錢都往他的卡上打,你必要繳3萬元,我們昔時窺探,如我們覺得項目不合适要求,窺探回來,他們說他們公司沒有這麽多資金.我們退還你3萬元,如項目沒關系将沖低從此融資利錢。其時我們覺得是給他們法人代表帳戶上彙款,猜想可能不會有風險,況且這家公司場合派頭、規模挺大,5月29日便給陳紹坤帳戶上彙了第一筆款3萬元,融資技巧.
5月30日,川馳公司業務經理石美先、姜達離開項目礦實地窺探,窺探了結時,石美先表示項目還沒關系,進展我與他一齊回成都,加速推動項目,他大白他們公司還必要調集資金,不過請定心,他們有能力調集到,聽完我們發生隐隐的憂郁。
5月31日下午4時許,石美先報告我他們公司有兩個副總不同意-其他副總都同意這個項目-早晨必要請他們吃飯-到KTV-進一步壓服-石美先要求我拿出4萬元費用,他說聽他的調整,融資一事必定會告捷,于是我跑到相近農行取了4萬元現金,在财富又一城樓下交給了石美先。早晨,在成都天仁酒店KTV388房間,我見到一行人,石美先先容有公司履行懂事李波,行政副總陳抄,财務總監馮師長。石美先還先容說陳抄是陳紹坤的外甥。中小企業融資途徑.過了大約一小時,石美先讓我先登場,說他在場不輕易,他赓續做事情,11點多,石美先給我打電話,說擺平了,能貸4000萬,年息12.5%,我表示利錢有點高,進展降到12%,石美先答,翌日等他音信。
6月1日,這天是星期六,上午11點多,石美先通知我到川馳公司簽合同,說全辦好了。簽約在石美先辦公室實行,現場就石美先、李波、我三人,合同問題爲《借款抵押擔保協議》。融資方式.出人意表的是,合同不是和成都川馳投資無限公司簽,而是和一位名叫葉軍的人簽,而且更爲荒謬的是,這位葉軍并不在場,他長啥樣子姿态,我從未見過,也未聽說過葉軍這個名字。我問爲什麽合同不是和川馳公司簽,而要和所謂的葉軍簽,我公司可是一直與川馳公司籌商的?他們說他們公司沒有這麽多資金,必要調集;再一個因由無金融許可證的公司,按劃定不能實行百姓币存款業務,簽署借款合同,基礎不可能經過公證,歸還人寫成私人名字,輕易公證。合同上此時且已蓋好葉軍名章,合同上成都川馳投資無限公司成了保證人,隻承當本金和利錢的擔保保證責任,不承當保證金保證責任,保證金由川馳公司收取,與葉軍有關,融資公司.借款總金額成了5000萬,超出了我公司原先提出的請求存款金額,利錢變成了12.1%。對此李波說明說,貸5000萬鬥勁充分,是爲了保證項目亨通推動,省得你從此再提借款要求。這時,石美先問我卡上有若幹好多錢,一會兒簽完合同就要繳保證金,我說卡上有不到50萬,個人融資.石美先說那你此日先繳上35萬保證金,你再提10萬現金,目下當今利錢餍足你的要求,給你降到了12.1%,我允許給财務總監,履行董事答謝,你不能讓我失信,不好做人。
我想對合同某些條款實行篡改,他們說:你看此日是星期六,我可是壓服各人給你加班做事,同事他父親此日過壽,在德陽午時請客,這午時飯都誤了,石美先說,你還不定心我?我都替你看了,沒問題,不消篡改了,這是格式合同,簽了吧。李波說:一拿上公證文書-公司急速存款,先放一千萬,合同上也是這麽商定的,保證方一拿上項目所在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書,先放壹仟萬。
事已至此,我已左右對立,想想公司曾經投入了七、八萬元,隻能往前走了。公司.赓續往前走,恐怕能辦成;假使就此停下,不但七、八萬元打了水漂,融資的進展也就此幻滅,委實不甘,就簽了合同。簽完後通知我公司财務分7筆每筆5萬元,給陳紹坤卡上彙了35萬元,大約等了個把小時,川馳公司查驗到35萬元已到帳,給我公司出具了35萬元收款收據。随後石美先要求我從銀行提10萬現金行給他,他和我打車找了兩家農行,末了找到一家大點的農行網點,才提出10萬現金,在銀行外觀馬路邊給了他。
6月3日上午,我給李波發短信指導公證所需資料,李波說,你剩下的保證金彙了沒?收到了我們本領去你那兒公證,不一會兒,石美先也促使我公司放松彙保證金,他說:他們公司财務收不到餘下的保證金就不能通知行政人員訂機票,再晚機票就訂不上了。于是我公司又分兩筆用光大銀行網銀給陳紹坤彙了50萬,用農行網銀給陳紹坤彙了40萬,至此曾經給川馳公司交了算計142萬元整。融資方式.
6月4日上午,川馳公司履行董事李波代表陳紹坤,川馳公司客服人員李榮桃代表葉軍二人和我公司法人、我二人離開公證處對《借款抵押擔保協議》實行公證。
在公證處檢察借款抵押保協議及公證資料、核對當事人身份證件、建造發言筆錄等收拾公證所需其他資料進程中、李波蓦然提出要求公證處對将要收拾的《借款抵押擔保協議》公證中抵押事項承當擔保責任,公證處以爲李波提出的要求超出了公證處的職責界限,公證處沒有擔保責任,不能對此提供和承當擔保責任,爲此李波就中斷了公主的收拾。
此時我問李波:李總看來我們的團結怕沒進展,138萬保證金你得擔負退給我公司,李波當即表示,融資租賃.你隻須把我當同夥,就包在他身上,随後我給石美先發了短信,報告公證沒辦成,要求退還保證金。(短信形式如下:兄弟,我們目下當今往成都返,沒辦成,138萬翌日上午能退我嗎?)
6月4日早晨,我跟班李波一行前往成都。
6月5日,李波提出各種理由擺出各種說辭,呵斥我方違約,說我方沒有把公證處事情做好,以緻公證打擊,責任應由我方承當,我力排衆議:是你李總提出讓公證處不可能違規操作的要求,融資租賃.才招緻公證中斷,怎樣能呵斥我方違約,我辯稱,公證處是司法局屬下機構又不是我私人開設的,他們是兩個主體,怎樣能将兩個主體歸并爲一個主體呢……經過劇烈頻頻談判以至仰求,李波提出一個條件,退保證金沒關系,但要簽一個“終結協議”要求我把随身帶的合同原件、138萬收據原件交回。我想下樓肅靜一下,李波威脅說:你下去就别下去了,此日一分錢你都别想拿走,我怕再生變數,一橫心就把合同及收據原件全交給了李波。這一切都辦完後,李波要求我打一個138萬的收條,我問:你此日能給我退若幹好多?李波說此日帳上沒這麽多錢,先給你35萬現金,再給你卡上打35萬,我說哪隻能先給你打70萬的收條,于是我在川馳公司财務辦公室當着一位女會計的面打了一張70萬的收條,融資是什麽意思.當日,我收到川馳公司35萬現金(随後取出相近工行ATM,有35張憑條),第3日,我農行卡上收到35萬轉帳款,
7月10日,我和成都的同夥又到川馳公司索要剩下的68萬元餘款,遭到川馳公司威吓,切磋到人身安定,随即報警,當着府青路Pai-Chu-Suo,川馳公司一位自稱是股東的袁師長()又給了我2萬元現金,我給川馳公司打了2萬元收條。當着面,我問剩下的66萬何時退?袁師長說:他們董事長在外出差大約1個禮拜回來,回來來後給你辦。此時,兩位Jing-Cha、李波、袁師長、我及另二人共7人在場。從此從此,我屢次索要餘款永遠未果。
由于合同、收據被川馳公司收走,我公司報案。
川馳公司宣告子虛廣告,言之鑿鑿,資金豐富,過後又稱資金必要調集;允許拿上公證文書即存款,誘導簽約;赴公證機關所在地前又稱,繳齊保證金即可訂機票,公證進程中,又節外生枝,融資網.給公證機關提出明知不可能答應的條件,借口中斷公證;然後轉嫁責任,呵斥對方沒有事前做好公證處事情,得出對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的荒謬結論;可是做賊心虛,自知不可能一分不退,随後又抛出終結協議,發出原始證據的本事;他們深知受益者要的是錢,不是所謂的文字資料,末了消滅證據,使受益者堕入主動田産。這一切環環相扣、步步用心設計,使受益者不知不覺堕入其中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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