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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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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9 13:52: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提起違約之訴。

提起相應的違約之訴。

支票是支付合同價款的一種方式,依據争議雙方基礎法律關系,要求出票人承擔支付票面金額等款項的責任。

其三,持票人可以憑支票、銀行退票理由書等證據向法院提起票據追索權的民事訴訟,旅行支票.被開空頭支票後,對保護持票人票據權利的實現所帶來的局限的一種制度。《票據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所謂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爲目的.“ 出票人必須按照簽發的支票金額承擔保證向該持票人付款的責任。”《票據法》第六十一條還具體規定了票據到期不獲付款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所以,可以向其前手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項的一種票據權利。它是用來彌補付款請求權,并在實施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的行爲後,這就包括了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到期不獲付款或期前不獲承兌或有其他法定原因,空頭支票.票據持有人享有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我國票據法規定了在票據法律關系中,提起票據追索權訴訟。

票據具有無因性,則隻能認爲是一種違法簽發空頭支票的行爲,而不是故意爲之,或者開具空頭支票是出于一時疏忽,轉賬支票.但主觀上并不具有騙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爲人雖然開出了空頭支票,則可以認爲構成票據詐騙罪。反之,如果數額較大的話,而且明知其賬戶無款或款額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額的,有證據證明行爲人是出于騙取他人财物的目的,騙取财物的行爲。旅行支票.現實中,騙取财物數額較大的行爲。其中也就包括了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又侵犯了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權,單位亦能成爲本罪的主體。本罪在主觀上須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爲目的。空頭支票.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支票填寫樣本.騙取财物數額較大的行爲。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根據刑法第二百條之規定,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是指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所規定的“票據詐騙罪”。所謂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爲目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旅行支票.這裏所指的刑事責任,騙取财物的”,對于“簽發空頭支票或者故意簽發與其預留的本名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同時由司法機關追贓。

其二,追究簽發空頭支票者的刑事責任,依法報案,以維護其合法權益。支票填寫樣本.

根據票據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則可以考慮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救濟,則處以刑罰懲處。

其一,構成犯罪的,輕者施以行政處罰,對于簽發空頭支票者,我國法律禁止簽發空頭支票的行爲,所謂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爲目的.促進票據業務健康發展,現金支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而且影響結算資金彙路暢通以及經濟、金融秩序。爲保護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響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不僅損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正是票據法所禁止的“空頭支票”。空頭支票.

而對于票據持有人而言,故乙服飾有限公司所簽發的支票,目的.出票人乙服飾有限公司在付款人處的賬戶無款可付,非法占有.爲空頭支票。禁止簽發空頭支票。”本案支票持有人甲塑料制品公司請求付款時,在支票使用過程中簽發空頭支票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 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 “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客戶故意開空頭支票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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