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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農村信貸環境進一步好轉。
4、貸後檢查監督機制不健全
以使此類糾紛得到切實有效的解決,提高欠貸農戶的自覺履行率,在案件審理中兼顧執行,以點帶面做好農戶的宣傳工作。加大案件調解力度,注重案件的實效解決,減少案件審理的缺席判決率,不能就案審案,提高審判案件承辦法官責任心,小額貸款糾紛案件必須從審理開始爲抓手,減少申請執行率。法院司法工作要緊緊抓住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這一要旨。
4、以案件審理爲抓手,加大執行力度,減少執行法院壓力,由上一級人民法院将執行案件指定給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的一種法律制度。交叉執行制度有利于排除地方行政幹預,申請人民法院将執行案件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給法院的審理和執行帶來很大的難度。
3、貸款審查存在漏洞
7、推行交叉執行制度和建議設立強制取證據制度。交叉執行制度是指申請人在受理執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合理的期限内不能滿足申請人的請求,就無法歸還信用社貸款本息,用以私營業主投資盈利。一旦私營業主投資經營項目虧損,讓其他人冒充農戶簽名進行聯保貸款,信用卡貸款.利用信用農戶的小額貸款證,擅自收集農戶的身份證複印件,采取“私營業主+農戶”形式,法院也很難執行。
4、案件有效執結(畢)率低
5、有的信貸員甚至與借款戶勾結騙貸。個别信用社信貸員利用職務便利、違反信貸規定,貸款信用社很難搜集有關債務人的财産線索及提供債務人逃債的證據,導緻執行時效結束。同時,貸款信用社在法律文書生效後不在法定期間内申請執行,使貸款信用社喪失勝訴權;另一方面,導緻訴訟時效結束,導緻債務人到期債權超過訴訟時效。信用貸款平台.四是債務人與貸款信用社工作人員内外串通。貸款信用社工作人員一方面不及時發送貸款到期催收通知單,将資産轉移到與債務人串通好的其他單位或個人手中。三是對大量到期債權不及時主張權利,最終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二是通過低價變賣财産,通過倒閉或破産,不能按.造成企業經營困難、資不抵債,逃避債務。債務人轉移财産一般通過以下方式:一是通過不正當交易和虛假交易将企業資産轉移到關聯企業或股東個人名下,對建議社會主義新農村有着重要的意義。
作者:吳爲民 發布時間:2007-06-19 11:29:00
7、債務人轉移資産,是該項制度能有效運轉的基礎性條件,保證小額貸款的回收和再循環,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的發放量較大。通過各方努力,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正規小額貸款.
1、受理案件數量逐年持續增長
嘉善縣在全國已是一個經濟較爲發達的地方,法院怎麽判都無所謂的心态,反正沒錢償還,作爲借款人的被告抱着借款是事實,占缺席判決案件數的73.6%。;二是經法院傳票傳喚,這在上述53件案件中有39件,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和開庭傳票,占全部判決結案數的60.2%。缺席審理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被告下落不明,信用貸款平台.其中缺席審理案件53件,占總案件數的65.2%,有88件判決結案,要麽連其基本最低生活也難以保障。
分析前四年135件申請執行的信用社小額貸款糾紛中,被執行的貸款人要麽長期出逃在外,緻使無法還貸現象大量存在。法院在執行此類案件時,還有的轉借給他人無法按期收還或投資非農的高風險行業經營虧損,甚至個别農戶在貸款後直接用于賭博,卻用于建房、婚嫁等消費方面,以生産爲由借款,借了是白借”,認爲“不借白不借,分析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執行難的成因及破解對策。一、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糾紛執行案件的特點
2、部分農戶違反貸款用途。有的農戶忽視貸款性質,小額貸款糾紛正面臨着訴訟難、“執行難”局面。筆者試通過近幾來的司法實踐,在案件審理和執行中折射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涉及農戶、個體業主與相關擔保人之間的小額貸款糾紛案件不斷起訴到法院,給信用社信貸資金的流轉造成很大的困難。近年來,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一部分農戶和個體業主未能按約還貸,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在支持農村經濟和農戶個體業主經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解決了部分農民“貸款難”問題,發展當地特色産業提供資金保障,爲農戶自主創業,最終誘發貸款風險。
1、客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農村信用社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形成實質上的“壘大戶”,一戶多證或一戶多貸,有的甚至給客戶出主意化整爲零,假冒貸款,自批自用貸款,搞人情貸款,所以有些信貸人員利用人手不足、審查不嚴、操作上不規範等漏洞,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員相對不足,有效防止農戶小額貸款的風險。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從建檔、評級、授信、發證、到最後放款都是人爲操作,使信用社貸款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并由政府農經管理部門對農戶種植的農産品、養殖業動禽畜和加工企業農副産品設立動産抵押制度,采取設立專項扶持資金結算專戶的封閉貸款管理方式,根據國家扶持農業特色産品政策向特定農戶或農村私營業主發放具有本地區農産品發展或企業加工用途的專項封閉貸款,信用評定手段、方式也不盡科學。
作者單位: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
2、建議參照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封閉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新出台的《物權法》有關規定協調政府農經部門,動态管理、時時監測缺位,擔保貸款.存在“一評定終身”、“一定永益”的現象,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統性、連續性,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貸款額度核定帶來了不準确性。此外,這就造成了信用等級評定标準不統一,個人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人情因素、有的甚至憑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甚至是不太了解轄内農戶的内勤人員。由于村、組幹部及内勤人員的參與,一些信貸員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組幹部,這些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相對集中的專項工作,對農戶經濟檔案的建立(年審)、信用等級的評定,工作難度可想而知。因此,要對轄區内成百上千農戶做詳盡了解,有的網點甚至主任兼信貸員,進一步惡化了農村信用環境。
信用社信貸人力有限,更增加了案件執行難度,助長了逃債、賴債現象的出現,掩蓋信貸管理風險,這種做法不僅虛增賬面利潤,重立新借據,要求借款的農戶将原欠貸款本息合計,最終形成貸款風險。
1、借舊還新增加還款風險。信用社爲完成新增貸款回收任務,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農村信用社貸款.而是用于個人的不正常消費支出(比如賭博等),形成頂名貸款;另一些借款人貸款根本沒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産、生活等,而貸款後轉借他人,這就造成有些農戶亂報貸款用途,而臨櫃人員對其貸款用途的真實性是無法加以嚴格的考查的,在辦理貸款時嚴格堅持“兩證”、“三見面”的原則,其發放大多由臨櫃人員辦理,人爲形成信貸風險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憑證發放、随用随貸、額度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建議立法機關設立強制取證制度。這對加大人民法院執行力度,對被執行人無法強制執行。爲了解決申請人和人民法院搜集财産證據難的現狀,申請人和人民法院無法搜集到相應的财産證據,但由于被執行人轉移、隐匿财産,而法院依職權主動調查又未發現。即使被執行人有财産可供執行,個人信用貸款.申請人由于無法取得被執行财産證據,因此,人民法院不能采用偵查手段調查搜集證據,被執行人财産線索主要依靠申請人自行提供,執行程序也不例外,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作爲人民法院進行财産保全和強制執行的證據。根據我國現行有關法律的規定,以強制手段對有關當事人的财産進行調查取證,使信用差的農戶和農村私營業主無立足之地。
5、部分信貸人員素質低,協調專業銀行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資源履行好舉證的義務。在金融機構内部形成一種的聯防機制,人民銀行負責做好賬戶的查詢工作和建立開戶“黑名單”在金融系統内部爆光,以降低訴訟中的對立情緒。信用社對欠貸農戶和農村私營業主的名冊進行通報,規範信貸員的行爲,還要建議金融機構加強對信貸員法律知識的培訓,信用貸款平台.防範金融風險。同時,以健全金融機構的信貸制度,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予以反饋,各專業銀行、信用社和法院執行局定期在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執行法官要針對審判、執行過程中發現的金融機構信貸管理方面的疏漏,法院隻能先中止執行。
強制取證是指偵查機關根據申請人的請求,爲避免矛盾的激化,而擔保農戶卻與執行人員有明顯的對抗情緒,使用借款的農戶已無财産可供執行,與信貸員對立情緒嚴重。案件判決進入執行程序後,調解時甚至要求從貸款本息中扣除其送的錢物,有的農戶在貸款時請信貸員吃飯、送禮等。訴訟中借款農戶、擔保農戶不承認簽字的真實性,有的簽了字沒拿到錢,如:有的借款農戶或擔保農戶并未到場簽字,存在貸款手續不完備或違規放貸的現象,在“人情”、“關系”、“金錢”面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有的信貸員素質較低,最終造成信貸案件無法執行到位。
3、建立法院與金融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由縣人民銀行牽頭,法院隻能先中止執行。
二、信用社小額貸款風險自身形成案件執行難的主要原因
3、部分信貸員欲蓋彌彰,農村信用社貸款.其本身也無擔保履行能力,有些當初擔保的村幹部也已經卸任,村級集體經濟又較爲薄弱,往往村集體組織認爲提供擔保僅是一種形式或信貸員要求形式擔保所造成。貸款債務涉及面廣,村民委或集體組織負責人直接爲農戶提供擔保向信用社借貸。農戶在經營中發生虧損後無力還貸一走了之。在這類擔保借貸案件執行中,村級集體組織爲了發展當地農戶生産經營,同比前四年平均受案數增長88.2%。同時嘉善法院今年已受理信用社訴訟農貸糾紛案19件。
來源:中國法院網編輯:薛勇秀
值得注意,平均每年有34件左右。而今年第一季度嘉善法院執行局已受理該類執行案件16件,申請執行率在62.5%,申請強制執行的貸款案件有135件,各農村信用社向嘉善法院提起訴訟的相關案件數量爲216件,小額貸款所引起的訴訟和執行案件也在不斷增多。從2003年到2006年四年中,近年來,嘉善法院前四年民商事案件的平均調解結案率爲46.3%。
随着小額貸款業務的展開,占31.5%。信用卡貸款.而據統計,調解結案僅爲5件,僅占案件總量的34.8%。今年1-3月份已受理了信用社農貸執行案件16件中,調解結案的爲47件,上述135件案件中,維持信貸安全及良好的信貸秩序。
破解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執行難的對策
經統計,對拒不執行的嚴格依法處理,邀請鎮村幹部一起上門做工作,強化信用觀念;對一些“釘子戶”、“賴債戶”,正規小額貸款.使其了解農村金融政策,并積極邀請鎮村幹部和群衆旁聽案件,提高農戶的出庭率,努力達成和解;利用巡回速裁審理,讓農戶分清利弊,促使部分農戶主動還貸;耐心做調解工作,對賴帳農戶起到威懾作用,及時的找到欠貸農戶就地審案和調解。通過現場速裁審理,速裁審案程序可以快捷、有效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減少争議。小額農戶擔保貸款糾紛案件标的小、雙方争議不大,化解糾紛,是信用社靈活運用法律制度清收不良貸款的典型案例。
充分運用法院速裁審案程序,成功收回了呆滞貸款24餘萬元,信用社運用債權債務轉移制度,需要各種措施齊頭并進。
在嘉善某信用社與麥芽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中,信用社還可以與法院執行機構溝通被執行人名錄,應建立完整的農戶個人檔案。并依靠村、鎮連挂幹部和村級基層組織及貸款農戶鄰近村民反映的情況正确作出誠信判斷。建立農村私營業主的産業發展方向和使用資金流向的定期分析制度,對收集和掌握到農戶從事經營活動情況、收入情況、還款記錄等信息資料,從中發現農戶有否不良信用記錄,可以着手從農戶按時繳納水費、電費、電話費和農村上交款方面進行基本誠信度的調查,信貸員在對農戶發放貸款前,避免财産所有權權屬的争議。擔保貸款.
現階段要徹底解決小額農戶擔保貸款糾紛案件面臨 “執行難”的難題,及時采取執行措施,可以使執行法院正确掌握欠貸農戶和私營業主的可供執行财産,欠貸農戶一旦因發生訴訟和執行,擔保貸款.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村級組織對預登記财産的所有權确認和起監督作用,一方面,協調好村級組織進行預登記制度,信用社對農戶貸款前可以采取由農戶自行申報,如房産(包括租用集體土地的建房)、有價值生産工具和固定生産資料(農用耕作用具和大棚等)、農村土地、魚塘、山林等承包經營權。這些财産因其無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得不到更好的融資方式,家庭人員中各自都具有一定的财産,僅次于嘉善法院立案執行的交通事故案件和損害賠償案件的執行難度。
誠信調查對避免貸款風險起很大作用,避免财産所有權權屬的争議。
3、案件調解結案率較低
1、建立貸款農戶申報财産預登記制度和誠信調查制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和私營業主一般采取是家庭共同承包經營的模式,執行到位率比較低,執行難度比較大,涉及信用社小額貸款糾紛訴訟案件申請執行率高。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這種風險将直接轉化爲信貸風險。
從上述幾項數據分析來看,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管理機制不健全、相互間競争無序,個人信用貸款.存在着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農戶個體業主及小型企業生産的産品科技附加值低,而種養業又是弱質産業,農戶貸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種植、養殖業和家庭手工作坊産業的投入以及消費性貸款,所以信貸員要準确的把握成千上萬農戶的誠信度就是一項異常艱巨的工作;其次,而道德标準是一個無形的東西不能對其準确的實行量化,一個人誠信度的高低與其道德修養是密切相關的,貸款本身從借款人方面就潛在着“信用風險”,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基于農戶信用發放的貸款,而去年嘉善法院的全部執行案件的有效執畢率達到80.5%。
2、貸前調查流于形式
首先,程序終結執行或中止執行案件占總受案數的64.4%。與同期我院的年平均有效執結率在70%以上相差35個百分點,有效執畢的案件占總受案數35.6%,執行完畢的案件隻有48件,更高的拒執成本。
本文出自:
在135件立案執行案件中,堅決采取強制措施。讓不履行債務的被執行人因拒不履行、不講誠信而付出更大的經濟代價,在法律規定範圍内用足、用好,選擇典型案件加大執行力度,在接到信息後快速出擊并有效及時的采取執行措施。對标的雖小、人難找、财産尋的案件可以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功效。查實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在執行立案時公開執行幹警的手機号碼和家庭電話。并充分利用執行協助網絡制作通信錄向協作員提供執行幹警号碼,銀行信用貸款.也可适當向社會有償征求執行線索懸賞執行。在社會上營造了濃厚的輿論氛圍。針對小額貸款被執行人财産難查實、人難找的特點,征求執行線索,提高執行效率。對欠貸農戶就地村、社區和打工單位開展公告曝光活動,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和協助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調動村級執行協作員的積極性,加強協調、溝通各聯動工作機制部門的聯系,通報信息反饋,發揮綜合治理執行難聯動工作機制,全力破解小額農戶擔保貸款糾紛案件“執行難”。通過建立縣、鎮、村三級執行協作網絡的作用,到期.導緻法院重新審查案件。
6、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聯保農戶才提出借款合同中簽名的真實性問題(或在借款合同中被誘騙簽名),往住不出庭應訴。執行法院在對聯保農戶采取強制措施時,或覺得自已未向信用社借過款無所謂,造成.聯保農戶對法院所送達的法律文書不夠重視,導緻聯保貸款無法收回。法院在審理聯保貸款案件中,信貸員明知違規而放貸,并将貸款用于償還賭債等違法活動,這是造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的一大重要原因。
2、缺席審理的案件比例高
4、信貸員違法違紀緻使聯保貸款無法收回。部分鎮村幹部引導個别信用不良業主使用農戶的小額貸款證進行聯保貸款,下落不明,多年不歸,形成貸款風險每戶不過幾萬餘元。再加上有些農戶貸款後外出經營(有的甚至舉家外出),對小額農貸不适用。有的信貸員甚至認爲農戶貸款金額小,認爲貸後管理隻适應于大額貸款,輕農戶”的思想意識,一些信貸員有“重企業,這就削弱了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監管。另一方面,而信用社信貸工作人員有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廣、額度小、分布散、行業雜、所以工作量相對較大,輕管理”的經營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貸員腦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記。一方面,款到.信用社應加強貸後檢查工作。但“重發放,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爲降低貸款風險,最大限度減少了貸款損失。
貸後檢查是貸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環節,收回貸款本息約24餘萬元,并對廣西某啤酒公司的24.8萬元到期債權行使代位權。後通過當地法院多次跨省執行,信用社立即對麥芽公司主張權利,以抵償貸款本息。債權轉讓協議達成後,最終達成了由麥芽公司将對廣西某啤酒公司的到期債權24.8萬元轉讓給信用社,信用社與麥芽公司多次協商,正規小額貸款.并破産清算。其拖欠嘉善某信用社的部分信用貸款已無法清償。爲收回貸款,被迫關停,信用貸款平台.爲法院執行創造條件。嘉善某麥芽公司因嚴重資不抵債,信用社既使是有抵押财産的貸款也可能造成債權的損失。
5、靈活利用債權債務轉移、代位權、撤銷權等法律制度清收不良貸款,再由債權人按比例受償,在支付工人工資後,法院對依法拍賣被執行财産取得的價款,特别是在執行過程中發現私營業主還拖欠大量職工工資款時,造成衆多債權人的債權得不到保障。涉及私營業主對外債務的執行,此時的私營業主一走了之,但很可能其在實際經營中已嚴重虧損而信用社仍未察覺,表面形式上符合信用社規定的貸款制度,信貸員對其監控力度差。雖然貸款手續合法,所經營的項目變化多,特别是農村私營業主的流動強,6、信貸員對借款戶生産及經營狀況了解不夠,四、破解小額農戶擔保貸款糾紛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三、法院在執行小額貸款糾紛案件中折射的問題
貸款
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
擔保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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